【判決分割】(5)分割流程
【土地判決分割】判決共有物分割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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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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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訴訟費用負擔係依起訴前可能發生之概算費用,依同意參予訴訟之共有人依應有部份坪數平均分攤之。訴訟中如有未計入費用之產生,共有人應就應有部份分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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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緣訴訟之標的物(土地),有多筆土地是同筆土地土地跨區段(公告現值不同),今依委託人之意繪製分割圖,經法院判決後,若有土地增值稅產生者,委任之共有人同意就各宗土地之應有部份平均分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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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各類費用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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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裁判費:依原告之應有部份的公告現值計算,繳予法院。 2.相關費用:係指法官囑託地政人員就現場及各分割方案複丈之費用或其它他法官就案件審理囑託支付等費用。 3.調解費:共有物分割係以協議為前行,因應有些法官要求先行協議及協調之需求。 4.律師費:第一審上訴之律師費,就不同的訴訟標的物之筆數、人數及繁複程序,有不同加收費用。 顯示較少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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